石狮市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石狮市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15号楼2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天亚泉招2023-102
项目名称:石狮市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合同期(年) | 品目号 预算 | 合同包 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食堂运营 | 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 0 | 0 | 20000 |
注:合同执行每年一签的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15号楼2408室)
方式:现场或邮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15号楼2408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受 石狮市第一中学 委托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 石狮市第一中学 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进行线下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1、项目编号: 天亚泉招2023-102 。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须 提供有效证件 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 3 年 8 月 9 日起至 202 3 年 8 月 16 日止
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8 月 9 日08时00分至 202 3 年 8 月 16 日17时30分前 的 工作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报名费: 3 00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报名凭证保存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得参与投标。
8、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釆购过程 和 中 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口头质疑不予接 受 。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釆购相关网站: 中国 ( www . ccgp . gov . c n ) 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一经 公告视为所有供应商已知悉相关消息,请潜在投标人随时 关 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10 .1 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3 年 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 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截止时间前到 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 15号楼2408室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
10 .2 逾期递 交或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
1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3 年 8 月 29 日 1 7 时 00 前 到账。
1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 元。
1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放入 到投标文件中。
1 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 3 年 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此截止时间前 递交 投标文件至 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 15号楼2408室开标室 。
13、采购人:石狮市第一中学
地 址:石狮市九二东路588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15号楼2408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类 别 | 报名费 、投标保证金 及釆购代理 服务费缴交账户 |
开 户 行 | 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 |
账 号 | 2304 0128 3000 3613 |
收 款单位 | 泉州分公司 |
供应商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 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转账时请备注相关事宜, 如:天亚泉招2023-102报名费、天亚泉招2023-102投标保证金、天亚泉招2023-102采购代理服务费 。 | |
2023年 8月 9 日
附1 :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合同期(年) | 品目号 预算 | 合同包 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食堂运营 | 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 0 | 0 | 20000 |
注:合同执行每年一签的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第一中学
地址:石狮市九二东路58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15号楼24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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