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梅山总校2023年暑期电力增容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项目概况:
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小)2023年暑期电力增容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 ZTHT-GC-20230721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小) 2023年暑期电力增容改造工程
1.3预算金额:81.32 万 元
1.4 最高限价: 81.058510 万 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5 采购 需求 :
南京市梅山总校(梅山一小) 2023 年暑期电力增容改造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 配电房电力增容、电缆改造等 。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 合同履行期限: 15日历天 。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 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 A 和 B 资质要求:
A 、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 ) 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B 、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 ) 以上、承修类四级 ( 含)以上、承试类四级 ( 含 ) 以上资质。
(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证 ( 机电工程) 二级 ( 含 ) 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三个月 ( 2023 年 4 月 -2023 年 6 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提供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请报名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获取日期:2023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获取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02室,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3.3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1开标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 2 单元 602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2 磋商 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 磋商 保证金。
6.3 响应 文件份数:纸质版 响应 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 文件一并提交)。
6.4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8月21日09时00分 。
6.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 响应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6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 )、 江苏政府采购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 、 江苏政府采购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梅山总校
联系人: 章主任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
联系 方式 :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02室
联系电话: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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