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福建
-龙岩市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峡 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发改审【 2022】21号文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 招 标 人 为 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平市永福镇吕坊村 。
2.2 工 程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总造价约 39731929 元。总建筑面积为 10988.02 平方米,包含 1# 楼、 2# 楼、 3# 楼及相关配套工程。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1213.62 平方米; 1# 楼建筑面积 3938.32m2; A-2# 楼建筑面积 825.08m2; 3# 楼建筑面积 6224.62m2 。 1# 楼 4 层 , 建筑高度 18.40m ; 2# 楼 1 层,建筑高度 8.85m ; 3# 楼 5 层,建筑高度 23.9m ;具体以本项目图审后的施工图纸结合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工程招标控制造价为漳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造价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的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3973.1929 万元人民币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 5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420212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51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98/zjxypjweb2/gcjl 。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 1 )根据闽筑 [2015]35 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 →“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企业资质”(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福建省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 →“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注册人员”(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根据闽建筑〔 2018 〕 38 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08 - 11 00:00:00 至 2023- 08 - 21 08:30:00
通过 龙岩市网( http:// ggzy.longyan.gov.cn/lyztb/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福建版 )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8000 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龙岩市中心( http:// ggzy.longyan.gov.cn/lyztb/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福建省漳平市永福镇新华路 3-1号 ,邮编: 3644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7- 7886006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龙岩大道中 276号A幢2102、2105室(龙工大厦) ,邮编: 364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刘海燕、黄燕、连慧练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龙岩市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中心名称: 龙岩市中心 漳平分中心
地址: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 32号二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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