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
项目概况
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Y-2023-139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在秦皇岛市设有分支机构,具备河北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支付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
方式:携带资料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递交的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 ;
( 3 ) 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供应商应在秦皇岛市设有分支机构,提供河北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支付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赵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贺剑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警官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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