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
-吴忠市
项目概况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益-202308-001
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方财务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数量 | 服务期限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1月-2023年6月第三方财务审计 | 1 | 30天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00000.00元(人民币) | /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6月-2023年6月第三方财务审计 | 1 | 30天 | |||
数量合计: | 2 | 60天 | 预算合计: | 100000.00元(人民币)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 否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查询结果为准。(8)具有会计事务所资格证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在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发送投标单位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黎明街与开元大道交汇处(红星村村民委员会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黎明街与开元大道交汇处(红星村村民委员会3楼会议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南一环南侧汇埠金属物流园B2号商网内街037号
联系方式:杨荣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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