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资阳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0120230001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8-08,更正为:2023-08-1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22 10:00:00,更正为:2023-08-28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22 10:00:00,更正为:2023-08-28 10:00:00。
1. 将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第 3.4 其他要求的“无”更正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 将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评标办法的第 5.4.2 符合性审查的“符合性审查标准表”中增加“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3. 将原采购文件 第 6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系统中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至县人民法院
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7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4楼4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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