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甸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受宝应县曹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曹甸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曹甸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项目
项目编号:BYZCSC-2023030
最高限价:18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最新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建设规划的编制(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4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7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二楼代理部(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贸易城通易路10号)。
方式: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③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原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④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供应商携带原件报名,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一楼开标室(宝应县苏中贸易城通易路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一楼开标室(宝应县苏中贸易城通易路10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曹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曹甸镇镇中路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宝应县苏中贸易城通易路10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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