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建设等12个债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尾市
项目概况
海丰县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建设等12个债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3-01733
项目名称:海丰县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建设等12个债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建设等12个债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5,7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海丰县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建设等12个债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 1(宗) | 详见采购文件 | 5,72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约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建设等12个债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建设等12个债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4)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咨询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甲级专业资信;(提供甲级资信证书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4号
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为现场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CA-key,按照本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丰县财政局
地 址: 海丰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
202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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