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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马庄桥镇永固集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

濮阳市

发布时间:2023-08-15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清丰县马庄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清丰县镇永固集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E4109005080A00910 招标人 清丰县镇人民政府 交易分类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行政监管单位 清丰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交易来源:濮阳市中心

发布日期:2023-08-15 15: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镇永固集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清丰县人民政府以马政【 2023 】 31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清丰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清丰县镇永固集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2.2 招标编号: HNZB-20230726 ;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含房屋维修改造、房屋墙面喷漆、主道路沥青路面工程、路面铺砌、休闲区域改造、种植池改造、文化部分提升、部分区域围墙及矮墙砌筑、公共卫生间、祠堂、场地清理、绿化工程、部分胡同排水工程、停车场区域路灯工程等;

2.4 建设地点:濮阳市清丰县镇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总投资额:约 770 万元;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

2.8 工    期: 50 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包含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10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注:专职安全员与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或两人);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7 业绩要求: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 信誉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9 其他要求:

3.9.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平台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平台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整;

5.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 1 )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09 月 06 日(填开标当天日期) 00:00:00 时截止 ( 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 。

( 2 )开具方式:在濮阳市中心(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 / 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 , 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整;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 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平台 (注:使用 IE11 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和《濮阳市平台》 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安珂

电话:

地址:濮阳市清丰县长安路

招标代理机构: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飞飞

电话: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283 号 18 幢 11 层 22 号

清丰县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0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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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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