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工程东地块项目结算审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工程东地块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RDL-ZC-230821
项目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一期工程东地块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5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原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至邮箱。
方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月 16 日起至 2023年 8 月 23 日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月 16 日起至 2023年 8 月 23 日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发送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和《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上发布。
注:
1、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限一家供应商委托一人参加开标活动,现场须配合代理公司进行招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经开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与六盘山路交汇处育成中心3期1号楼11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红宝锦绣河畔9号楼2单元2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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