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安局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1852023000115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成都市双流区腾飞路188号 | 下浮: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简阳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简阳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招标文件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 4,9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素娟 、 干旭 、 罗大江(采购人代表) 、 丁弘才 、 钟发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需解锁001490[2023]00184,预算品目:餐饮服务,预算金额:4900000.00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方式:①每月结算一次。按询价后确定的基础单价和一个月的实际供货总量及中标的下浮比例结算货款,同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日常配送服务进行考核,采购人将考核分值换算为百分数,将此百分数作为计算系数计算出当月食材费。 结算金额=各类别食材结算基础单价*各类别食材供应数量*中标下浮比例*月考评得分/100。 ②供应商在次月10日前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满足支付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
3、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共28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7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标日期:2023年8月21日。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简阳市公安局
地址: 简阳市人民路33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秋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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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报告 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731141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