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
-南宁市
一、项目编号: YZLNN2023-G3-272-ZYZC ( GX230504 )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5 号亚航财富中心 26 层 2608 号房
中标金额: 143800.00 元 / 年,服务期 2 年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2 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年付款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1 | 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 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1 项 | 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数字人事系统)是税务总局现有的一套管理信息系统,部署模式是省局集中模式。系统分为两大模块,一是考核考评模块,另一个是人事管理模块。系统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广西税务系统 2 万 2 千多干部的考核考评及人事管理工作。为了保持系统安全、稳定、平稳持续运行,需要加强监管,制定相应的运行维护保障方案,避免因故障发生时间过长产生的影响。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 2 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年付款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 |||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所有要求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志、潘云波、龙泽云、刘昌斌、莫仕庆(采购单位授权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服务费收费标准 | 服务费收费金额 ( 元 ) |
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 〕 1980 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 〕 534 号)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 30% 执行。 即:全区税务系统代理费用 = 采购代理标准费用×( 1-30% )。 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需解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银行账号: 623661021638 | 3019.80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按年度进行招标,中标金额为: 143800.00 元 / 年,服务期 2 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年付款的办法。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05 号
联系方式:宁 冰 需解锁 ,蓝 俊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 15 号 3 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 6 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廖宇静 需解锁 、 261811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廖宇静
电 话: 需解锁 、 2618118
十、
1. 需解锁《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公开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