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课桌凳、餐桌、床铺采购项目
湖南
-郴州市
2023年学校课桌凳、餐桌、床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3日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TCZYCZ-2023-057, 2023年学校课桌凳、餐桌、床铺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 桂财采计[2023] 00090号
委托代理编号: TCZYCZ-2023-057
项目名称: 2023年学校课桌凳、餐桌、床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 657750.00元
最高限价: 65775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厦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ww. ccgp. gov. cn)、“信用湖南”. fgw. hunan. gov. cn/)、湖南省(www. ccgp-hunan. gov. cn)和“信用郴州”网(xycz. czs. gov. 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5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 郴州市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
方式:持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4 日 9 时 30分 (北京时间)
2、 询价时间:2023年 9 月 4 日 9 时 30分 (北京时间)
3、询价地点: ( 郴州市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 。
五、公告期限
1 .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 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 .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询价通知书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 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桂东县 教育局
地址: 桂东县沤江镇光明路 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主任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郴州市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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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询价邀请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 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
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 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 参加采购活动。
六、 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 无,填写“无”):
1、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 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 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在“中国”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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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 大型 口 中型 口 小型 口 微型 口 。
□ 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 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3
确认通知
致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询价邀请,
确认(参加/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1.请供应商收到询价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对本通知作出响应,不回复本通知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询价!
2、本通知书可通过邮箱方式发送(公司邮箱: 615786940 @qq. com)或现场递交,以邮箱方式发送的请在发送后致电代理公司确认。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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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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