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
-徐州市
项目概况:
邳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市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9月21日 14点30分前(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徐政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同)的标准时间,以下称“标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2-PZZC-G2023-0011
项目名称: 邳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3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13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将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③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3年 8 月 25 日8:00至2023年 8 月 31 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 8 月 31 日后仍可以招标文件,2023年 8 月 31 日后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徐州()
方式:自行。(特别提醒: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务必在法定时限内登录“苏采云”系统,先报名本项目并在本系统中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则投标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9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
1.投标准备:“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5.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查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是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工作。采购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4、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6、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邳州市公安局
地 址:邳州市世纪大道
联系人: 电话:0516- 86334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邳州市花园路行政审批局七楼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艳
电 话:0516-86622836
2023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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