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业主单位
一、合同编号: N5101012022000648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51010023210200021214[2023]04266
四、项目名称: 彭州市人民法院扫描、归档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彭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彭州市回龙东路85号
联系方式:61172980
供应商(乙方):需解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街道
联系方式: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其他服务 | 1(项) | ¥620,000.00 | ¥620,000.00 | 1.供应商需在采购人单位实施各项工作。 2.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及设施,主要包括:桌椅、水电、网络、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监控(1套)、储物架(4个)、储物柜(1个)、移动硬盘(1个)。扫描设备及数字化辅材由中标供应商自备,主要包括:计算机、扫描仪、激光机、装订机、装订针线、耗材(硒鼓和A4纸)、交换机、排插、美工刀、粘贴纸、水笔、作业手套、乳胶指套、口罩、医用胶布、消毒酒精、装订锥子、毛巾、笔记本、胶水、固体胶、涂改液、色带、透明胶、滴眼液、洗手液、创可贴等。 3.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人员进场后未经采购人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撤离。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接受采购人实时检查与监督,禁止中标供应商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6.涉及到法院指定案件(主要为涉密案件)应该由供应商确定具有涉密人员上岗证的员工进行加工处理。() |
合同金额: 6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2日
履约地点:彭州市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彭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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