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乙酸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河源市
广东公采至诚招标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以下简称 ‘ 采购人 ’ )的委托,对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乙酸钠 (醋酸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3GCZC-QYZB-036 )所需的货物及服务采用 竞争性磋商 采购 ,本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详情请参见磋商文件。 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 2023GCZC-QYZB-036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乙酸钠 (醋酸钠)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360 000.00;
四、 采购数量: 200(吨)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 磋商 文件中的 “用户需求书” 。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 2)《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 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号);
( 4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号 ) ;
( 5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 ;
( 6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
( 7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号) ;
( 8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9号 ) 。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 ;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上 年 年 度财务 报表 或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 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 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响应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1)、由 磋商小组 于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七、 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 磋商文件 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式一份 (加盖响应供应商 鲜 章)。
1. 提供《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php?cid=42)) ;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 磋商文件 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 磋商文件 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符合性审查。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 商应当在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 期 间( 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4: 3 0至17: 3 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到 (详细地址: 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 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 购买 磋商文件 , 磋商文件 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0元,售后不退。
九、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 2023 年 7 月 17 日 15 时 30 分 。
十、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 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开标 室 。
十一、 磋商 时间: 2023 年 7 月 17 日 15 时 30 分 。
十二、 磋商 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 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评标 室 。
十三、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自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 止。
十四、 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网( )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 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名称: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一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 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邮政编码: 517000
电邮:
传真:
网址: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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