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智能化工程抽取告知书
福建
-漳州市
002001001 06d6562c-b9a3-453c-88b9-b969c2975a26 2023/07/20 10:00 福建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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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智能化工程 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 E3506927202000126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智能化工程 已由 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 以 漳台经审〔2019〕4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与同城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用地面积65226.19㎡(计97.89亩),总建筑面积269005.81㎡(地下室建筑面积78859.89㎡),共有18幢楼(其中17#-18#楼为幼儿园及幼儿园警卫室),共计1666套。本项目为智能化工程建设,主要包括1#-15#楼、地下室、中心机房及室外总平的智能化专网系统、UPS配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五方通话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电子围栏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安保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离线式电子巡更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等 ;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 1 ) 发包范围:
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内容 ;
( 2 ) 发包内容: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智能化工程 ;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3562104.54元(含暂列金¥170000元) ;
(1) 本项目下浮率 :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6%到10%(含6%,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
( 2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化工程验收规范》等的合格标准 。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抽取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承包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3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②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与预算编制费均由工程中标单位支付,其中招标代理费报酬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预算审核书的暂列金中单独列项计算(按实结算)。工程预算编制费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标准的30%计取(以预算审核价为基数)。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 20(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 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 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 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 ;
4. 2 报名方式: 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 ;
4. 3 抽取时间: 2023-07-20 10:00 ;
4. 4 抽取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
4. 5 抽取方法: 简易抽取办法 。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 建设单位 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 同 类型: 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 。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于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待工程量完成至50%且已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已全部用于工程措施项目后与工程款同步据实支付,支付时需提交上次已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2)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加费用)。(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财政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4)预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10% ;
7.2 履约担保形式: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保函,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 ;
7.3 履约担保期限: 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漳州台商投资区经发创业中心9楼 | 邮 编: | 363107 | ||
电子邮箱 : | / | ||||
电 话 : | 传 真 : | / | |||
联系人 : | 朱先生 | ||||
中心名称 : |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 ||||
地 址 : |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漳州高新区南星村606-11号201室 联系电话: | |||||
日 期: | 2023年07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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