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广场、月湖盛园、和义大道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 ,受招标人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的委托, 现就 天一广场、月湖盛园、和义大道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重发)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 资格审查条件 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
2. 1 项目范围: 天一广场、月湖盛园、和义大道电梯维保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2. 2 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若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合同延期一年。
2. 3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111900 元 /年 ; 标段二121800 元 /年 ; 标段三110800 元 /年 。
2.4标段划分:3个标段。
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一家投标人中标多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2 )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和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修理)(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在近五年(2018年-2022年)中有被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部门 的年度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综合量化考核 记分中评定为A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部门关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综合量化记分及分类结果的通报文件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相应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29 日9时00分至2023年 8 月 31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 。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5 日 14 : 3 0。
6.2 开标地点: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服务、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碶闸街169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主管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君英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园区E 座 8楼
联系人:、卢赞、张杰
联系电话:、87072228
监管单位: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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