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新区彩云路延伸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业主单位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缙云县新区彩云路延伸工程 | 项目代码: | 2204-331122-04-01-219921 |
招标人: | 名称: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碧霞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缙云县镇东村委大楼一单元501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概况: | 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路灯、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绿化、边坡支护等工程(本项目实施范围桩号K0+422.8-K1+259.742段,不包括道路桩号K0+422.8-K0+560段的边坡土石方、道路土石方,不包括桩号K0+730~K0+795下穿金温货线工程的主体框架结构、既有桥涵拆除、U型槽结构、路基工程、过轨管线主体保护结构工程以及因本工程的实施所涉及既有铁路“三电”迁改防护工程)。(具 | ||
招标条件: | 无 | ||
招标内容、范围: | 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路灯、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绿化、边坡支护等工程(本项目实施范围桩号K0+422.8-K1+259.742段,不包括道路桩号K0+422.8-K0+560段的边坡土石方、道路土石方,不包括桩号K0+730~K0+795下穿金温货线工程的主体框架结构、既有桥涵拆除、U型槽结构、路基工程、过轨管线主体保护结构工程以及因本工程的实施所涉及既有铁路“三电”迁改防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路灯、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绿化、边坡支护等工程(本项目实施范围桩号K0+422.8-K1+259.742段,不包括道路桩号K0+422.8-K0+560段的边坡土石方、道路土石方,不包括桩号K0+730~K0+795下穿金温货线工程的主体框架结构、既有桥涵拆除、U型槽结构、路基工程、过轨管线主体保护结构工程以及因本工程的实施所涉及既有铁路“三电”迁改防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规模: | 本项目概算投资11592.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5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75.98万元,预备费214.65万元,涉铁工程总费用4142.38万元。项目实施范围为起于现状旭山路-彩云路交叉口,下穿在建仙都北路、金温货运铁路,止于官店桥,路线全长约1300米,宽14-20米 | 标段(包)划分: | 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路灯、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绿化、边坡支护等工程(本项目实施范围桩号K0+422.8-K1+259.742段,不包括道路桩号K0+422.8-K0+560段的边坡土石方、道路土石方,不包括桩号K0+730~K0+795下穿金温货线工程的主体框架结构、既有桥涵拆除、U型槽结构、路基工程、过轨管线主体保护结构工程以及因本工程的实施所涉及既有铁路“三电”迁改防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路灯、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绿化、边坡支护等工程(本项目实施范围桩号K0+422.8-K1+259.742段,不包括道路桩号K0+422.8-K0+560段的边坡土石方、道路土石方,不包括桩号K0+730~K0+795下穿金温货线工程的主体框架结构、既有桥涵拆除、U型槽结构、路基工程、过轨管线主体保护结构工程以及因本工程的实施所涉及既有铁路“三电”迁改防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包)名称: | 缙云县新区彩云路延伸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11011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52,591,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8-29至2023-09-19,获取方法: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5.2 2023年 8 月 29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未取得丽水市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 。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9-19,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丽水市平台2.0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
信息来源: | 缙云县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08-29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