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湖南
-怀化市
鹤城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0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鹤城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 鹤城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3]3034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3918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鹤城区耕地恢复技术服务项目 | 否 | / | 1 | 项 | / | 3918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合同。
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合同
四、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 6 月 18 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 6 月 18 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杨中武 法定代表人: 刘韬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怀西路59号1楼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国际研
创中心A2栋9层01号
开户银行:详见合同
帐号:详见合同
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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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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