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溪河镇北夏村项目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邀请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受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小溪河镇北夏村项目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依法组织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小溪河镇北夏村项目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2、招标人: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凤阳县小溪河镇北夏村。
2、项目概况:小溪河镇北夏村项目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内容包含混凝土道路、碎石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控制价)(人民币):147529.89元;
(2)、固定发包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3%)=147529.89*0.87=128351.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固定发包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
4、付款方式:(1)不预付工程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承包方先递交结算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缴纳后招标人将付给承包方审计价款的100%,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无息)。
5、工程工期:2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7、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须携带:被委托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项目由被邀请单位可参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15时3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未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公章)
地 址:凤阳县小溪河镇
联 系 人:张镇长
电 话:
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凤阳县米兰花园北门东侧5楼
联 系 人:陆工、王工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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