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广洋湖镇广乔公路及崔庄路提档升级工程
江苏
-扬州市
招标公告
广洋湖镇广乔公路及崔庄路提档升级工程
GYHNL-SG-01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广洋湖镇广乔公路及崔庄路提档升级工程 已 由 行政审批局 以 宝行审投资发 [2023]112号、113号文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交通运输局 以 宝交建许字〔 2023〕00004号、00005号文 批准, 项目业 主 为 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477000.00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 广洋湖镇广乔公路及崔庄路提档升级工程 包含两条路,其中广洋湖镇 Y015广乔公路【八乡圩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2.885km,路面结构层做法:6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面层+封层+透层+20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12%石灰土底基层;广洋湖镇崔庄路提档升级工程路线全长约1.034km,路面结构层做法分为挖除新建和 拼宽改造 ,路面均为 6cmAC-13C型沥青混凝土面层。公路等级均为四级公路。
( 2)、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GYHNL-SG-01标段。②招标范围为本合同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施工。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 1)计划2023年10月1日开工-2023年12月29日完工,90日历天。
( 2)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系统生成的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为准);
( 2)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系统生成的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为准);
( 3)近5年(2018年7月1日以来交工并经验收合格)承担过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四级公路及以上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经验1个及以上(以系统生成的表5已建工程表为准);
( 4)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系统生成的表2企业财务信息表为准)。
( 5)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以系统生成的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为准)
( 6)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7)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系统生成的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为准);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四级公路及以上的路基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不含副职)(以系统生成的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系统生成的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为准)。
( 8)其他要求:
① 专职 安全员: 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以系统生成的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为准)
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以参保人 近 3个月 ( 2023年5月-2023年8月中连续3个月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网站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附在投标书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 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aspx ,下同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自行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不组织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网、江苏省 、 扬州市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广洋湖镇兴洋路 8号
邮政编码: 225800
联系人: 何月发
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淮江大道 5号
邮政编码: 225800
联系人:陈 军
电话: 0514- 88223378
传真: 0514- 88223378
8.其他
(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2)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 ,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单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具体详见《扬州市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说明》。( 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aspx ),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9 月 25 日 9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3年 9 月 25 日 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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