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江西
-上饶市
业主单位
12.1——说明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12,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说明事项:本项目实行《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 号)文件,采用房建市政工程报价承诺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控制价暂为11000.00万元,要约价暂为10450.00万元(待最终财审评审确认后的价格为招标控制价,要约价待最终财政怕评审确认后的招标控制价下浮5%为准进行计算,敬请关注变更公告)。 现变更为:本项目实行《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 号)文件,采用房建市政工程报价承诺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控制价为113569702.65元,要约价为108395339.98元,要约价按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下浮5%。 二、其它内容不变,请及时更新答疑文件。 招标单位:婺源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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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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