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苯乙烯储罐浮盘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伊犁州
项目概况
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苯乙烯储罐浮盘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GCZB2023-043
项目名称: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苯乙烯储罐浮盘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36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4.36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更换公司现有4个苯乙烯储罐的内浮盘:购置全液面接触蜂窝式内浮盘,将原有的浮盘拆除,采用不锈钢焊接蜂巢组装式内浮盘,对新安装的浮盘做防腐。浮盘直径为18米,每套浮盘的面积是254.34㎡。(,不是独立设备);
2、6#苯乙烯储罐做防腐。储罐设计体积是4000㎡,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63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分包,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本项目必须由制造商牵头,施工方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采购文件由牵头单位获取;(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总承包单位,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联合体发生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施工方资格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类似业绩: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不少于2项;2、制造商资格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类似业绩: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全接液焊接蜂巢式内浮盘)不少于2项;(3)制造商须具备以下报告:①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全接液不锈钢内浮盘产品强度检测报告;②由甲级安全评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全接液不锈钢内浮盘的安全性评估报告;③由国家认定的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大补偿弹性密封,应用后储罐油汽浓度检测报告;④由国家级四大消防研究所 (天消所、川消所、沈消所、上消所) 出具的全接液不锈钢整体浮盘(含密封)耐火极限不低于 2小时的试验报告;⑤抗爆和耐火试验合格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浮顶在模拟储罐内部浮顶上方气相空间发生爆炸事故以及在模拟内浮顶储罐浮顶密封圈和盘板局部着火 2h 试验条件下,浮顶不沉没、不失效,整体结构保持完好且能连续覆盖液面。(4)制造商须具备履行合同和生产加工内浮盘、自行完成整体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测试、检验、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能力;(5)其他要求:①制造商近3年内在石油化工行业提供的产品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内浮盘、沉盘、卡盘、倾盘等影响储罐安全运行事件;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供货、履约能力,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备注: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有有关承诺、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核查,并去供应商工厂实地考察确认,若经核实供应商未满足相关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照磋商小组推荐候选人顺序依次顺延或重新采购,且纳入危化品企业征信记录和蓝山屯河供应商黑名单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须将①牵头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施工方企业资质证书、③施工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制造商资格要求第(3)项的所有报告、⑤联合体协议书以上所有资料以PDF格式,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在磋商时携带两套纸质版加盖公章资料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磋商文件售价,售出不退。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南区飞跃路10-1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娆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娆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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