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安处原机关大楼整修公开招标
福建
-福州市
受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公安处原机关大楼整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福州公安处原机关大楼整修
项目编号: FCZB-2023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西园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0号楼509(从9号楼上5楼一直往前走)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公安处原机关大楼整修(项目名称) 已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站前路35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目前大楼屋面既有防水层、隔热层等因老化开裂破损严重,既造成屋面渗漏,又影响屋面使用的安全性。现有走廊天棚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由于长年安装网络、电缆等经常反复拆装,再加上年久老化,造成现有走廊吊顶变形、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室内墙面大部分空鼓起皮发黄,既影响正常使用,又影响美观。另外,大楼卫生间、洗漱间地面、墙面、拖把池等渗水严重,且卫生间内地面多次由于地下管路破裂进行过简单修补影响美观,蹲式便盆、小便斗等局部开裂,且经多年使用污渍无法清除,影响正常使用和美观。因此对原机关大楼的屋面、走廊天棚吊顶、内墙面及卫生间、洗漱间等进行全面整修,对局部房间布局根据使用功能需求进行整改,确保消除房屋问题隐患、满足使用需求和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形象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公安处原机关大楼整修,具体以《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3.3.2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小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62399.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和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5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列为“ 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 ” ; ( 6 )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 ; ( 7 )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每天上午9:0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到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0号楼509(从9号楼上5楼一直往前走)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柒仟元人民币(¥17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9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前往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0号楼509(从9号楼上5楼一直往前走)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送达(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西园路6号
邮编: 350013
电话: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0号楼509(从9号楼上5楼一直往前走)
邮编: 350011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纪检部门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西园路6号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6.2399000 万元(人民币)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