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南京周波士顿站活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采购代理机构)受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采购人) 委托,就 2023“中国南京周”波士顿站活动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023“中国南京周”波士顿站活动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合法 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09 :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JSGC23G6349
1.2项目名称: 2023“中国南京周”波士顿站活动项目
1.3项目 预算: 人民币 1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万 元。
1.4采购需求: 在国家鼓励中美人文交流的新形势下,2023“中国南京周”继续坚持“走出去”的外宣品牌特色,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弘扬中华文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走进美国历史文化名城——波士顿。以“活力古城,共享未来”为主题,立足南京城市文化资源与开放优势,通过双城对话、展览展示、共创实践三大板块七项活动,增强两地在各领域的互学互鉴,全方位展示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底蕴与现代活力,为中美人文交流注入新活力,讲好中国故事的南京篇章。拟采购专业机构负责本次活动的策划与执行。
1.5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下旬 完成全部 合同内容 。
1.6行业划分: 本项目属于 其它未列明行业。
1.7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 否(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 2023年 9 月 1 日17时至2023年 9 月 8 日17时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 。
3.3具体获取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 投标人 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 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 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 完成 招标文件服务费(如有) 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支付方式: 登录平台 (网址: )
(3) 投标人可通过平台招标文件电子档,纸质文件在招标文件电子档成功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获取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 810 室(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需要邮寄的,可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 收取,发票由 平台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平台 “ 发票管理 ” 模块进行操作。非因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 4 )平台网站首页 “ 帮助中心 ” 提供操作手册, 投标人 可以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者进行注册、支付、等操作。
3. 4 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3年 9 月 22 日 09 :00- 09 :30 (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4.3投标人因故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 <收>)。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
五、开标时间
5.1时间:2023年 9 月 22 日 09: 30 (北京时间) ;
5.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6.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中国 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7.2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 )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3投标人诚信档案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_cxda/index.actio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 三 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 箱:
联系人: 高捷
联系电话: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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