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2023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g537线大修工程
湖南
-永州市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规定,现将企业资质要求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湖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一类乙级以上(含一类乙)资质或湖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乙级以上(含乙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须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关于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关于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换证期间继续延续原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湘交函〔2023〕10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湘交函〔2022〕496号)、《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含延期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投标单位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 等证明材料。)
更正内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湖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一类乙级及以 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含延期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投标单位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3年09月8日09时30分延期至2023年9月18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和修改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蓝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路243号
联 系 人:杨帆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69号
联 系 人: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监督部门:蓝山县交通运输局、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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