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蛟河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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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修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JZB202308A03 项目编号:JLS20230831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蛟河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修缮),已由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吉林省蛟河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修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蛟发改字【2023】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蛟河市城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蛟河市本级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修缮)一期工程,具体内容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位于蛟河市铁西社区、红星社区、长永社区、实验社区、水岸嘉园社区、长安社区、滨河社区、华东社区等8个社区内。
2.4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0日,总工期731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标准 。
2.6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78.2692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2020 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 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9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8:00至2023年9月24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蛟河市红叶大街157-2号)。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蛟河市网(ggzy.jlcit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市网、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城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蛟河市建设路51-24号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吉林市海口路33号
联系人:纪振兴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蛟河市建设路51-24号
邮编:132500
八、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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