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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米易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

攀枝花市

发布时间:2023-09-0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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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米易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七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农发【2023】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 ( 若有 ) 为 攀农发【2023】65号 。

2.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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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业主: 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 米易县新山乡

2.3 项目规模: 硬化田间道路2630m,整治渠道1186m级附属工程等

2.4 计划工期: 4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145.0522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各级财政资金

2.7 代理 项目估算金额: 145.052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 ( 0-10 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 类 似分类 项目业绩。

3. 2 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 个 ( 0-10 )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 - 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从业人员印章(提供职称证和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 6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 。

3.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等);3、项目负责人业绩符合申请人业绩要求,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提供《四川省信息网》网上查询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内容至少截图到投标人资质要求)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内容至少截图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4、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阅读,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的, 并同意 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下浮 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9月05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08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比选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2 申请人自 2023年09月05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08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3 不收取 比选服务费。

5. 确认 中选人

5. 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 全国平台(四川省)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 指定 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吴双宇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9月0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 2 ) 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 3 )第3. 1 款 、 第3. 2款 对申请人和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 为 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 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 4 )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签章 )。

( 5 )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 批准 部门 同意 后 ( 若有 ) , 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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