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反选药剂采购项目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鞍山市
项目概况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反选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2023015
项目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反选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200吨反选药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中心 (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网上领取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 454947544@ qq.com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 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领取无效) 。
(2)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 递交 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
1、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及“中国”信用记录证明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U盘等);
以上资料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投标人 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 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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