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丹东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丹东市
项目概况
丹东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Y202308004
项目名称:丹东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辽宁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开展丹东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大厅(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大厅(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新城区银河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
联系方式:向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微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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