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北京
一、项目编号:2023-JW02-F1006 (招标文件编号:2023-JW02-F1006 )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郭庄甲1号1幢1层101内127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侧四〇二医院西侧绿化队1幢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为两个院区车辆进行维修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需解锁 | 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为两个院区车辆进行维修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小民、刘凤霞、王遵亭、付春梅、高美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明确的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需解锁就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现将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02-F1006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郭庄甲一号院;
中标金额:维修配件合计价格:20080.00元;维修工时合计价格:1638.00元;未列明配件的优惠率:60%;未列明工时的优惠率:90%。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侧四0二医院西绿化队1幢3号;
中标金额:维修配件合计价格:24092.00元;维修工时合计价格:1727.00元;未列明配件的优惠率:60%;未列明工时的优惠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遴选两家供应商,为两个院区车辆进行维修 | 北京市大兴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第一名中标供应商每年任务量不超过35万元,第二名中标供应商每年任务量不超过30万元,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结算为准。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小民、刘凤霞、王遵亭、付春梅、高美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11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第二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截止期至如无异议,则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投标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在中标公示期间内向我部提出书面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此次投标的各企业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需解锁/徐老师 需解锁/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亦城财富中心A座904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刘经理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刘经理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