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气象局自动站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江苏
-镇江市
业主单位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1100-NJYD-C2023-00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气象局自动站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9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开标地点和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原): {# 2023年9月6日10:00至2023年9月6日10:30 #}
开标时间(现): {# 2023年9月6日10:00至2023年9月6日10:30 #}
开标地点(原): {# 线上 #}
开标地点(现): {# 不见面开标仓 2 #}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招标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 供应商 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或“信用江苏”网站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苏财购〔 2020〕52号及镇财采2020【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自动气象站产品设备性能能满足全天候24小时自动观测及采集,符合中国气象局新型自动站功能规格书的要求和规定,须取得中国气象局颁发的设备使用许可证(提供设备使用许可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镇江市气象局
地 址: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 40号
联系方式: 0511- 84424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道工程咨询 (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新区智慧大道 553号智慧大厦十三楼1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 工
电 话: 1 880610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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