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曹县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菏泽市
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1721000202302000225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518923.50 元,其中:第 一 包 1518923.5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518923.50 元,其中:第 一 包 1518923.50 元。
采购需求: 2023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需按照《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规定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9-21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全国平台(山东省菏泽市)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公告在中国菏泽政府采购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山东省菏泽市)菏泽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3、本项目为电子标,不见面磋商,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城投集团7楼(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88号东都国际广场4号楼11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杨尚平
联系方式:
如有询问,请在菏泽市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 2023-09-07 15:58
请点击此处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