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中银铁路公司太中银铁路通信设备第三方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招标编号: XAZTB-2023-0024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中银铁路公司 太中银铁路通信设备第三方维保项目招标人为 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其他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全线 G 网、传输、接入及交换设备维保 等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 (元) |
包件 1 | 全线 G网、传输、接入及交换设备维保 | 全线 G网、传输、接入及交换设备维保 | 项 | 1 | 5950000 | 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 招标文件 | 113050 .00 |
包件 2 | 数字调度设备维保 | 数字调度设备维保 | 项 | 1 | 208800 | 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3970 .00 | ||
包件 3 | 通信铁塔维保 | 通信铁塔维保 | 项 | 1 | 248000 | 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4710 .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 1 :
( 1 ) 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 2 ) 投标人必须是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投标人须 具有 近三年 通信行业 类似 设备维保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不包括分包及联合体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4 ) 投标人须 具有固定维保专业技术人员 10 人以上(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5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6 )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有效授权证书。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 2 :
( 1 )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通信设备行业维保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累计不少于 40 站);
( 4 )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维保专业技术人员 6 人以上(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 );
(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 6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有效授权证书。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 3 :
( 1 ) 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
( 2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 ) 投标人须具有行业颁布的铁塔生产制造二级及以上资质 ;
( 4 )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通信铁塔维保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类铁塔累计不少于 200 座) ;
( 5 ) 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维保专业技术人员 6 人以上(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 ;
( 6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9 月 4 日至 202 3 年 9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5.2 根据上线操作要求,请投标人及时完成网上注册( ),未注册的将无法参与投标。
报名须知:
在 “( ) ”完成网上报名流程(报名操作手册)。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 010-95306 转 8 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 时 -18 时)
5 . 3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 100 元。(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企业 / 公司)通过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注:报名时需上传标书费缴纳凭证以及供应商信息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 (西安市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 7 号高层裙楼二楼第 四 开标室) 。
6 .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 366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西安市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 7 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 、 82324241
传真:
电子邮件: sxtxztb @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 3700022009200071120
202 3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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