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湖南
-郴州市
桂东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7日
桂东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磋商邀请公告
受 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的委托,对 桂东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 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2 、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 2023 〗 00097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 HNLH2023-0901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
1 | 桂东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项 | ¥ 1050525.00 | ¥ 1050525.00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 [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 、“信用湖南”网站( )、湖南省( )和“信用郴州”网站( xycz.czs.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网页)
3.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 2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响应。
3.8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本磋商邀请函的供应商 ,请于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 (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至 17:3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 3 号东华小区 1 栋 127 号
4.3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标时间 ): 2023 年 9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5.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磋商地点,开标地点):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 3 号东华小区 1 栋 127 号
5.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3.1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3.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 绝。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 发布公告媒介
6.1 、 湖南 发布,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6.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 2023 年 9 月 17 日 17 : 30 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八、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湘财购〔 2019 〕 20 号 )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沤江路 3 号东华小区 1 栋 127 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 、受到刑事处罚;
2 、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2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 :磋商邀请确认通知**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参加 / 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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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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