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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胥河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招标公告

江苏

-

南京市

发布时间:2023-09-1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区胥河治理工程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以 苏水许可(2023)6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法人为 南京市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京市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二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南京市区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对胥河两岸堤防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达标建设,堤防加固9.833千米,堤身防渗2.139千米,岸坡防护4.944千米,支河口两侧防护0.326千米,排涝站拆建4座、新建2座,排涝闸站拆建1座,新建堤顶防汛道路11.393千米、改造3.277千米,道路修复1500平米,新建顺堤桥1座等。工程批复总投资1571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二标段:堤防帮宽加高 1.696km ,岸坡防护(含抗滑段) 3.707km ,堤身防渗处理 2.139km ;建设排涝站 3 座,分别为花园排涝站、观音排涝站、塞下圩排涝站;建设闸站 1 座,为联合圩闸站;胥河干堤新建沥青砼道路 1.577km ,改造 1.197km ,共 2.774km ;胥河干堤道路裂缝段修复 1500 ㎡(不含因穿堤建筑物建设、防渗处理需修复的面积);配套堤防相应的管理设施,如标志标牌、渗流、沉降、监控及南北岸信息化建设等设施。本工程等别为 Ⅳ 等,堤防级别为 4 级,穿堤建筑物(穿堤箱涵、管道)级别同堤防级别。

对应投资金额: 6060 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48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10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5年2月1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

(8)其他人员要求: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1: / 。

(12)其他要求2:

(12.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2.2)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2.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2.4)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2.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江苏省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9日上午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其他要求2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2 9 月至 2023 8 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人员评分要素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执行),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β +B ×( 1- β)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其余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其余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其余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其余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其余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其余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90% 时 , 取 B= 最高投标限价× 90% 。)

最高投标限价:602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 商务部分: 77 分;2.技术部分: 23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 --- | --- | --- |
|

1

|

商务部分

|

77

|
|
|

1.1

|

投标报价

|

65

|

报价得分:最高得65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98%~100%,得分65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5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8%,每低1%(与98%相比),扣0.3分。

(计分举例: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5%,则得分=65-(100-98)×0-(98-95)×0.3=64.1分;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3%,则得分=65-(103-100)×0.5=63.5分)

|
|

1.2

|

投标人的业绩

|

1

|

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8年10月1日及以来)承担施工过类似工程,每项得1分,最高得1分;(1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和金额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
|

1.3

|

项目经理业绩

|

2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以来(2018年10月1日及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经历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2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且为同一人。有效日期和金额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
|

1.4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3.5

|

1.3.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施工员(提供相应施工员合格证书)、质检(量)员(提供相应质检(量)员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员(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资料员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材料员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上述人员需同时持有相关岗位(注册)证书及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全部满足得1分,每少一名扣0.2分;最多扣1分。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5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1.5分)

1.3.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1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 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以上人员不可兼任)

|
|

1.5

|

企业信用等级

|

4

|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注:江苏省水利厅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请投标人自行并提供截图。

|
|

1.6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按上述标准赋分。(以 标准化 证书扫描件为准)

|
|

1.7

|

承诺书

|

0.5

|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0.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以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
|

|

技术部分(暗标)

|

23

|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

2.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0

|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2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8分)

土方开挖、回填;(2分)

岸坡防护工程;(1分)

构筑物拆建工程;(1分)

道路及管理设施;(1分)

环保及水保专项;(1分)

设备采购及安装;(1分)

抗滑、防渗工程。(1分)

|
|

2.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2

|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1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1分)

|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2

|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1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0.5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0.5分)

|
|

2.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4

|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0.5分)

2.4.2、质量创优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1.5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0.5分)

2.4.4、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质量普遍性问题防治清单及治理措施准确、合理。(0.5分)

2.4.5、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1分)

|
|

2.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2

|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1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0.5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0.5分)

|
|

2.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3

|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0.5分)

2.6.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5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5分)

2.6.4、差别化工地创建方案合理,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5分)

2.6.5、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措施、方案可行,经费落实。(1分)

|
|
|

合计

|

100

|
|

备注:1、类似工程:指中标金额 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金额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项目经理、投标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和金额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为同一人;证明材料须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或项目经理的名称、工程名称、中标价和规模、中标时间等内容,否则业绩不予承认。

3、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4、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同一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企业业绩分值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优先加分。

6、项目负责人不可同时兼任其他项目,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8.其他内容

本批次二个施工标同时开标、评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二个标段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依次评标,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如果投标人在前标段评审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江苏省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区固城湖北路9号

联系人: 王凯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 汪亮、刘伟、朱蒙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 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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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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