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新盛湖水库工程初步设计
重庆
綦江区新盛湖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綦江区新盛湖水库工程初步设计 ( 工程 名称) 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机关或相关部门名称) 以 綦发改审批﹝ 2023﹞ 20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市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 初步设计、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綦江区新盛街道德胜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盛湖小( 1)型水库位于綦江区新盛街道德胜村,所在河流属于长江水系綦江河流域 新盛河 干流上游,坝址以上流域面积 39k㎡,总库容336万m?,估算工程总投资3.3亿元, 其中水库工程建安工程投资约 5500万元 ,工程开发任务以防洪为主,同时保障沙溪河生态用水。 水库建成后将淹没既有道路(三级公路)约 0.8km 。为不影响当地居民交通出行,需复建一段道路连接淹没段的两端。复建道路全长约 1.3km ,路基宽度为 7.5m 的三级公路,包含大桥两座,桥梁全长约 410m 。
2.3 ?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3.3亿 元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 枢纽工程及复建公路工程 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初设概算编制) 、 相关专题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 取得初设及概算批复止( 其中 : 勘 察和设计周期为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 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同时具备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
( 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
④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
⑤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③联合体须由牵头人提交投标资料,且由联合体牵头人参与开标并签署投标相关资料; ④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⑤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 投标保证金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 ⑦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 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重庆市网(綦江区)上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重庆市网(綦江区)上发布。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重庆市网(綦江区)上发布。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重庆市网(綦江区)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9-17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9-18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重庆市网(綦江区)上发布。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0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重庆市网(綦江区)上发布。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7号梦里水乡8幢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星月国际北区14幢5-1 |
| 联系人: | 宋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401420 | 邮编: | 401420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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