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通达路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贵州
-六盘水市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盘州市通达路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2.6项“招标人保留对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的权利,在合同签订前,根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材料》及《评审清单措施表》对中标人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超过业主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10%的及超过《评审清单措施表》、《评审材料》的进行修正,经双方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可作为中标人的最终报价,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修正原则不得超过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特征及计量单位的清单,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现综合单价不一致,按投标报价中最低综合单价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发现存在材料相同,价格不同,按投标报价和“评审材料、评审清单措施表”中最低价执行。
经双方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材料价作为中标人的最终报价,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若中标候选人不接受,视为中标人违约,将不予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且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作为废标处理,招标人重新招标。修正工作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并向招标人出具修正结果报告。” 现变更为 “招标人保留对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的权利,在合同签订前,根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主要材料表》及《评审措施清单表》对中标人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超过业主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10%的及超过《评审措施清单表》、《主要材料表》的进行修正,经双方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可作为中标人的最终报价,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修正原则不得超过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特征及计量单位的清单,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现综合单价不一致,按投标报价中最低综合单价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发现存在材料相同,价格不同,按投标报价和“主要材料表、评审措施清单表”中最低价执行。
经双方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材料价作为中标人的最终报价,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若中标候选人不接受,视为中标人违约,将不予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且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作为废标处理,招标人重新招标。修正工作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并向招标人出具修正结果报告。”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2.8项“要求投标人对主要材料价格的报价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评审清单措施表》《评审材料》格式、内容对应报价,不能随意变更内容和格式。” 现变更为 “要求投标人对主要材料价格的报价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给定的《评审措施清单表》《主要材料表》格式、内容对应报价,不能随意变更内容和格式。”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 事宜 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贵州盘城益民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长线宏财投资大厦写字楼12楼
联系人: 林国佳
电话: 18216749467
招标 代理机构: 贵州瑞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红成大厦17-03室
联系人: 周翠莲
电话: 18184366228
文件预览:
盘州市通达路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盘州市通达路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后).pdf
变更公告.pdf
主要材料表.pdf
评审措施清单表(安装80%).PDF
评审措施清单表(装修80%).PDF
盘州市通达路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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