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路东延伸段道排工程
安徽
-芜湖市
消防支路东延伸段道排工程
公示时间: 20230911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 消防支路东延伸段道排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8GC2023SZ1298 | |
标段名称 | 消防支路东延伸段道排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8GC2023SZ1298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银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10号楼13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文静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需解锁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延伸段弋江综合楼A幢四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6397437.97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唐文侠 | |
证书编号:皖需解锁03040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6397472.32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陈林 | |
证书编号:皖需解锁14568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6397719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丁学繁 | |
证书编号:皖需解锁03378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单位名称:安徽鼎贝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晨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元坤建设有限公司;废标原因: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不在使用有效时间; 2、单位名称:芜湖骏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泽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项目负责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单位名称:安徽金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废标原因: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不在有效期内;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b值:83;a值:73;K值:0.05;C值:-1 2、随机抽取单位:安徽晟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世通建设有限公司、芜湖中恒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鑫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堃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培伟建设有限公司、永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广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冠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江泽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清水付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百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泰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骏诚建设有限公司、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森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滨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富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金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精帅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同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芜湖伟捷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涛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华美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湾池建设有限公司 3、。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