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中国行---走进生态池州主题公益活动暨长三角森林旅游康养宣传推介活动执行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池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B42023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绿色中国行---走进生态池州主题公益活动暨长三角森林旅游康养宣传推介活动执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条款31表述有误,原内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签订合同 | 1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安徽、市网进行公开,同时已签订的合同应及时报送至市管理中心、各级财政部门采购科空进行备案。 2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现更正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签订合同 | 1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安徽、市网进行公开,同时已签订的合同应及时报送至市管理中心、各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进行备案。 2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池州市林业局
地 址: 池州市百牙中路188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池州市贵池区南美花园环星楼329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倩
电 话:
五、
1. 更正公告
-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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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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