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关于实施乡镇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3-46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关于实施乡镇 (街道)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我县18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PM10 PM2.5两项大气污染因子,按照相关要求,需对现有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仪器设备、质控辅助设备、臭氧校准仪、城市摄影系统、采样系统、机架、UPS(不间断电源设备)等辅助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方财招标采购-2023-46-1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关于实施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升级改造 | 需解锁 |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苗店镇苗兴路20号 | 10,674,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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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蒋桂磊、张凯、李正华、渠海鸿、吕红霞、李国新、龚颖瑞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至代理公司
收费金额:120,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河南省电子》、《全国平台(河南省?方城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171号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需解锁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菱新路草店村188号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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