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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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内镜基础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内镜基础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网(网址: )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网址: [ )注册,并于 2023 年 10 月]%EF%BC%89%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4%BA%8E2023%E5%B9%B410%E6%9C%88) 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00000202302000247
交易编号: SJ-ZC-20230912-01-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内镜基础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 251 万元
最高限价: 251 万元
采购需求:为满足采购人需求,对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内镜基础设备)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7 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 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关备案证明;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国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
2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网(网址: )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网址: )注册。
3 、方式:自行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综合服务受理电话: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 2020 〕 46 号、泰财采〔 2022 〕 5 号、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财库 [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泰安市网。
3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 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4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3.5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七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
地 址: 泰安市长城路西万官大街 336 号
联系人:王主任 张主任
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泰安市迎胜东路 29 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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