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2023年养护专项工程施工
四川
SA2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 2023 年养护专项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A2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 2023 年养护专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蜀道集团关于印发 2023 年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立项计划的通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 2023 年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立项计划的通知》(蜀道司发〔 2023 〕 14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批准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全长 114 公里。二绕高速(西段)为双向 6 车道设计,互通立交 20 座(一般互通 15 座,枢纽互通 5 座),服务区 4 个。已通车时间 8 年。
2.2 技术标准: 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 2018 ﹞ 33 号)、四川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川交函〔 2019 〕 353 号)及发包人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2.3.1 招标范围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 范围内 2023 年度路基、路面病害处治工程, 2023 年度标线提升工程,互通式立交分流端(防撞垫)提升工程, 2023 年度路侧防护提升工程,桥梁定检病害处治及其它临时养护专项工程 。
2.3.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3.3 计划工期
工期 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 )具有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2 投标人的 2020 年 -2022 年 年净资产收益率≥ 0 。
3.3 投标人近 5 年( 2018 年 7 月 1 日 ~ 投标截止日)独立完工 1 个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的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不含日常养护)施工业绩(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企业养护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的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信用交通 . 四川 . 养护市场”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日核查的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平台(四川省)(网址 [] )的注册网员。于 2023 年 09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9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 免费匿名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 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达中心 7 层 ) 。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 以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蓉城第二绕城高速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蓉城第二绕城高速 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平台(四川省)( )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 2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13 年 3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 2019 〕 32 号) 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
地 址: 崇州市羊马镇崇阳大道 1456 号
电 话:
传 真: /
邮政编码: 6112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崇州市羊马镇崇阳大道 1456 号
邮政编码: 611200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成都市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 Flying 国际文创园 C1-102
邮政编码: 610000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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