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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

-

黑河市

发布时间:2023-09-1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 (第三包移民光伏逆变升压接入10KV及新建10KV架空线路工程)施 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SZ1105G2309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第三包移民光伏逆变升压接入10KV及新建10KV架空线路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嫩发改发[2023]12号 )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为 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 资金 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嫩江市伊拉哈镇兴隆村 ;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 为 嫩江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光伏产业示范项目(第三包移民光伏逆变升压接入10KV及新建10KV架空线路工程) , 建设内容为 光伏逆变升压接入10KV及新建10KV架空线路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 :5,938,843.65 元 。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3年12

月15日 ,总工期 61 日历天 , 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 工程 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及其他专业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特点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3]2号文件的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 。 其他 机构 人员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只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机构人员 表,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 ,并 提供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后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的 结果( 截图或 网页 并 盖章 ,须显示查询时间 ),网址: ; 如有行贿记录,投标 将被拒绝 。

3.7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 后 在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平台 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 截图或 网页 并 盖章 ,须显示查询时间 ),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8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公开招标 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收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互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等 。时间为2023年 09 月 19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09 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09日10时00分。

5.2开标地点:黑河市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五楼)

5. 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 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9日10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网” ( ) 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 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招   标   人: 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嫩江市墨尔根大街21号

邮        编: 161499

联   系   人: 武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河市 长发街 8号

邮        编:164300

联   系   人:祖女士

电        话:0456- 6779666

20 23 年 09 月 18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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