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翠岩镇五谷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辽宁
-沈阳市
| 凌海市翠岩镇五谷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9/18】【我要】【关闭】 | |
凌海市翠岩镇五谷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凌海市翠岩镇五谷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10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781-00083 项目名称: 凌海市翠岩镇五谷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 2865464.26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2865464.26 元 采购需求: 凌海市翠岩镇五谷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 ( 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90天(实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相关 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网站(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获取 响应文件 时间: 2023 年 9 月 19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海市翠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凌海市翠岩镇前田 村 本街 联系方式:0416- 882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2191220272@qq .com 开 户 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410100737215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 女士 电 话: 202 3 年 9 月 18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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