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综合节能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023-2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综合节能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各占 50% ,招标人为: 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综合节能项目
2.2项目概况: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综合节能项目,重点对建筑外墙、屋顶等外保温系统及室内外配套水、电、暖风等系统进行节能综合改造,项目建成后,预计年节能190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500吨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0号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 四标段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及质保; 五 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
一标段: 12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三标段:60日历天;四标段:60日历天
五标段: 至本项目一、二、三 、 四 标段内容全部结束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定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五 个标段。
一标段:外墙、屋面及窗户节能改造工程;
二标段:给排水管网系统节能改造工程
三标段: 变电站节能改造工程 ;
四标段: 弱电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空调末端及管道改造工程
五标段: 监理标段
2.8预算金额: 12350000 元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 6258768.89元;
二标段: 1402759.83元;
三标段: 1955231.68元 ;
四标段: 1873958.95 元;
五标段: 1285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2资质要求:
一、二标段: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标段:具有建筑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五 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 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或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 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金(提供投标单位近 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发现弄虚作假,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 4 财务要求:提供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报告);
3. 5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
( 4)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投标人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 、 委托代理人 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3年 9 月 19 日至 2023年 9 月 25 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河南省中心网站( 。
4.3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中心网站并按网上提示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中心开标室 五 ,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招标,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远程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河南省中心》、《河南省电子》、《中国》等媒介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区域合作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50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 3号楼6层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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