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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安徽

-

滁州市

发布时间:2023-09-21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二〇二三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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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A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书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服务承诺函

第四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需解锁 受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 、 项目 名称: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2 、预算金额: 30 万元 / 年(公共能耗费据实结算)

3 、最高限价: 30 万元 / 年(公共能耗费据实结算)

4 、招标人: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 概况: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区 56137 平方米、临淮关镇小康路小区 16800 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服务期限 : 三 年,合同一 年一签

3、招标范围:小区 内 的 秩序、 安全、保洁、 绿化、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及其他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工作 。

4、标段划分:一个标 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 投标人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 投标人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 投标人 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 投标人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 投标人 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 不 接受 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四、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9 月 21 日17 时至2023年 9 月 26 日 14 时 3 0分。

2.招标文件价格: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 凤阳县 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自行。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2. 开标地点:滁州市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系人: 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邮箱: 1684848534 @qq.com

第二章 投标须知

A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2

采购人名称

及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3

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系人: 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 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 投标人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投标人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 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 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投标人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信用中国 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 投标人 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 - 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查询或承诺。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6

标包划分

一个标段

7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9

最高限价

控制 价为: 30 万元 / (公共能耗费据实结算)

10

投标文件份数与密封

正本 份,副本 份。

投标文件正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在包装袋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载明以下信息:

1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2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3 、项目名称: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4 、投标文件在 2023 9 26 14 30 前不得开启(填开标时间)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天内有效

12

履约保证金

/

13

付款方式

合同一年一签。物业管理费按年向住户收取。

14

投标保证金

/

15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16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17

招标人答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18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9 26 14 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9 26 14 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20

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3600 元。另外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如实支付(包括第一次专家评审费用)。

21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22

特别说明

开标注意事项:

报名后,不能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2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 )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不能参加开标的书面说明扫描件,否则将会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地点:凤阳县

项目单位: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2. 招标要求及范围

2.1 、物业公司遵守物业法规,承担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及物业安全责任,达到物业工作质量标准。

2.2 、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物业协议,按规定人数上岗,执行物业岗位职责、服务质量标准,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安全运行责任,达到全职全责。

2.3 、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4 、特殊岗位(电梯、变配电室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达到对设备能够检修、检测、检验能力,并且做到工作岗位记录、资料齐全。监控、消防值班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5 、物业员工文明上岗,统一着装,标志明显,自觉遵守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6 、遇雨雪天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小区内道路、各门门前保证畅通无阻。

3. 项目人员配置

3.1 人员配置:项目经理 1 人,消防安全员 1 人、秩序维护人员 3 人(年龄不高于 55 岁,初中以上学历,持证上岗);保洁人员 2 人(年龄不高于 55 岁,小学以上学历);绿化维护 1 人,配备的人员标准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平均年纪不超过 50 周岁。具体情况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置。

4. 工期要求

4.1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 技术规范

5.1 无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 标段划分

8.1 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

9.1 本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 报价方式

10.1 固定单价(实际发生以签订合同为准)

11. 评标办法

11.1 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 1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根据相关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 具体方式: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发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邮箱,招标人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书面答复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答复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5. 踏勘现场

15.1 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6. 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1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投标函;

3. 开标一览表

4. 分项报价清单

5. 服务承诺(自拟);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8. 投标报价

18.1 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

19. 投标费用补偿

19.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1. 投标保证金

21.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21.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帐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因投标保证金到账问题导致招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1.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 ( 无异议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1.5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担保将被没收。

21.5.1 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1.5.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1.5.3 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1.5.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中标单位另需提供招标人副本 2 份)。

2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2.4 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

23.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3.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3.1.1 投标文件应装订一册。并标明 “ 正本 ” 、 “副本 ” 字样。

23.2 投标书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投标袋内。封套上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

23.3 如果投标文件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3.4 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不予开启。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4.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4.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3.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21 条、第 22 条和第 23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6. 无效投标文件

26.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7. 开标

27.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7.1.1 招标人按本须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7.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7.2.1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27.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7.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装在密封袋内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 ) ;

27.4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程序主持。

( 1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验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3 )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

( 4 )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对“投标函”的主要内容进行宣读;

(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 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7 )评审结束由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28. 本项目评标定标程序:

28.1 组建评标小组:由评标专家 3 名(含 3 名)以上代表组成评标小组。

28.2 投标文件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3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者,投标无效。若投标人大于(含) 3 家,在监督下,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之和的平均值 *90% 的数值为标准值,按最接近此值的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同一项目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 10% 以上者除外,并推荐此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接近标准值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的,如有两名投标人,可现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 2 名预中标候选人,在监督下,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如仅有一名投标人,可现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 1 名预中标候选人,在业主单位监督下,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28.4 投标报价低于同一项目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 10% 以上者,投标无效。

28.5 中标价的确定:经招标人确定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中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

28.6. 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

28.7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 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 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 并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9. 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3 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章 ,方可发出。

29.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签订合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 项目名称 ) 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 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1 、 根据你方招标项目为 的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的工作。

投标报价为:一年 (大写): (小写):

服务周期:

2 、,承诺遵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招标范围内 所有的工作 。

3 、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 、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 、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 (公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 服务周期

一年投标报价 (大写):

( 小写 )

物业服务周期: 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自物业公司承接之日起一年。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 价(元)

合 价(元)

是否属小微企业等(是 / 否)

备注

1

人员工资

2

人员社保

3

其他费用……等

...

……

30

31

投标报价( 1+2+..+30+31 ): 元;小写: 元;(填入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 (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 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

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 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3.在“是否属于小、微型等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服务承诺函( 自拟)

第四章 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意见

我单位对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 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单位盖章)

2023 09 21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经 办 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单位盖章)

2023 09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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