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广东
-中山市
项目概况
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 年度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 三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442000-2023-03592
项目编号: DC-202311D
项目名称: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 年度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 三次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 1,06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 年度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 三次 )):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6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元 ) | 最高限价 ( 元 ) |
1-1 | 兽用疫苗 | 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 年度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 三次 ) | 1( 批 ) | 详见采购文件 | 1,0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 ) 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2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月度报表;( 3 )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 〕 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 年度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 三次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 年度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 三次 ))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 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若供应商非货物制造商,则须提供有效 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合法授权书。
(4) 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还须提供农业农村部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批准文号有效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
(5)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09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09 月 26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html 。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 CA 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 CA 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 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 " " ,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开评标有关事项 :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 .html 。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 / 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 / 报价无效。
⑶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 / 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 / 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 / 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 / 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 / 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 / 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 / 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 / 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 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 / 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中山市南区恒海花园恒业街 4 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 98 号顺景朝阳活力坊 2 幢 2 层之六 A 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梓珊
电 话:
2023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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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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