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南门桥项目施工
黑龙江
-七台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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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南门桥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QGCXMGL2023-0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南门桥项目施工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南门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 勃发改字 【 2023】 173 号)批准,资金来源 财政划拨 ,招标人为 勃利县公路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南门桥项目施工
2.2、工程概况: 勃利县 大四站南门桥项目位于大四站至大连珠河村公路 K0+527处,桥梁全长27.54m
2.3、建设地点: 勃利县 大四站 镇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5、计划工期: 2023年 10 月 16 日 —202 4 年 10 月 15 日,共 365 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 2330784.58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含 三 级)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3.1.2人员最低要求:
1、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2、 证书, 2023年 07 月至 2023年 09 月,其中任意 一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 职称, 2023年 07 月至 2023年 09 月其中任意 一 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
3.1.3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 2018 年 01 月 0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至少承担过 1 个公路工程的建设项目,业绩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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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近 3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年0 9 月 21 日 17时 0 0分至 2023年0 9 月 2 6 日 17时 0 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标证通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 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在线。
4.3潜在投标人应在 2023年0 9 月 2 6 日 17时30分 前通过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的《中心》栏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5.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
5.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中的《中心》。技术支持电话: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3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3年 10 月 13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采用 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 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户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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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网”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发布 。
七、 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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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网”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发布 。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勃利县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 勃利县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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